林业投资这个问题目前存在监管空白,我国林业经营管理不全面,制度不完整,尤其是林业涉及环保、城建、土地等多个部门,在关系及职能协调上尚存在一些问题,如产权、经营管理权属的划分等,导致目前很多这类的骗子越来越多。林权证它的法定日期是三个月到半年~~在这段期间内资金一般不可保证。说白了就是对人洗脑,用高回报引诱你人拉人,他们在拿钱后就走人。
有的林业公司确实合法,但还是那句话,林业投资回报方面有漏洞,陈相贵虽然是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但也不排除该公司没有诈骗行为,比如该公司其下的“内蒙古万亩大造林”,如果到里面的论坛去看下的话,上当受骗的留言很多。 也许陈相贵这个董事长只是挂个名,但如果真是骗子公司,他也将被依法处理!!
臭名昭著的“万里大造林”骗局最近又有新进展。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情况,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等人已经被捕,相关涉案资金追缴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该案将于近期侦查终结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自2003年以来,“万里大造林公司”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和培训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诱使全国3万多人投资所谓速生丰产杨树林,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转让林地(林权)43万余亩,涉案金额达13亿元。
前述通报还显示,著名小品作者何庆魁(已故笑星高秀敏之夫)在此案中产生了重要作用。万里大造林公司与何庆魁、高秀敏夫妇合作,并由何氏担任该公司名誉副董事长,在何庆魁夫妇的名人效应影响下,万里大造林公司得以迅速壮大。比如,何庆魁曾公开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暗地里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万元。
我不喜欢小品,也对何氏夫妇之流既往的表现没多大兴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俩成为很多喜欢小品的人们特别是东北地区人们的偶像。根据上述通报内容可知,何氏夫妇恰恰利用了自己在北方地区的明星效应,以表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的行为,帮助万里大造林公司成功蒙骗了3万多人的13亿多元。
从法律方面来分析,且不说何庆魁的形象代言费属于何种性质,但他在万里大造林公司任职并提取销售利润的行为,足以表明他与该公司不只是形象代言这么一种简单的广告雇佣关系,而演变成为一种典型的合作行为。换句话说,他领取的销售利润提成,决定了他在该公司以销售为主要行骗模式的骗局中处于重要的共同行为角色。既然这一案件已经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就可以将何庆魁确定为共同犯罪嫌疑人,并对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受骗者现在该做的是密切留意万里公司相关人员的所有动向,万里在全国有数百公司,相信你身边就有,有空多留意一下公司的动向,发现有潜逃或者关闭之意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为了垂死挣扎和拖延时间,会不断编出任何形式的和翻新的骗局和谎言,不要相信他们。